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使用辦法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本場」)為強化農業推廣活動及充分運用相關資源,茲於不影響本場年度既定教育訓練業務之情況下,得將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依據本辦法規定外借相關單位使用。

二、申請使用之機關單位需符合下述資格:

1.國內各級政府機關及其所屬單位。

2.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農民團體及其所屬農民組織。

3.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各級公、私立學校或學術機構。

4.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公益性質社、財團法人。

三、本場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申請使用程序如下:

1.申請使用機關單位需於三日前先行填妥「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使用申請單」送交本場農業推廣課申請。

(服務專線:06-5912901轉分機210,傳真:06-5912922)

2.本場同意該申請案後,將立即通告申請單位,並影印核准申請單供使用單位存查及會知本場守衛室。

3.使用者需於使用前依本辦法第五點之清潔管理收費標準,至本場行政室出納繳清全部費用後始得使用。

四、本場保有所有教育訓練場地同意申請使用與否之決定權及優先使用權,並視狀況得隨時終止使用權。

五、本場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清潔管理收費標準如下:

項  目

費  用

備  註

一般教室

4,000元/日
2,000元/半日

可容納60人上課

電腦教室

8,000元/日
4,000元/半日

1. 可容納30人上課
2. 電腦可上網

視聽教室

8,000元/日
4,000元/半日

容量118人

會議室

4,000元/日
2,000元/半日

容量32人

雙人套房

800元/間、日


6間雙人套房

單人套房

500元/間、日

37間單人套房

展示廳

4,000元/日
2,000元/半日

位於一樓大廳,面積約326平方公尺(98.6坪)

六、使用者遵行事項:

1.使用本場農業推廣大樓套房寢室者需遵守本場「農業推廣大樓學員訓練宿舍住宿須知」(如附件二)之各項規定,不得影響本場正常秩序。

2.農業推廣大樓教育訓練場地所屬各項器材、設施應珍惜使用,若有不當毀損,需照價賠償;規避賠償責任者,將行文所屬機關單位追究責任。

3.使用者如中途因故取消使用時,應儘速通知本場並負擔已發生之費用。

4.使用者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於停車場所內,不得任意停放。

七、本辦法未盡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本辦法係奉本場場務會議討論後決議施行,修訂時亦同。


(附件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農業推廣大樓學員訓練宿舍住宿須知

一、住宿者請按指定之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變更寢室及留宿他人;出入本場請隨身攜帶房間鑰匙及身分證件,供守衛人員識別。

二、農業推廣大樓下班時間(下午5:30至隔天上午8:00)因一、二樓(辦公區)保全系統設定,請從大樓兩側樓梯進出,切勿擅自至一、二樓,以免誤觸保全警報。

三、住宿農業推廣大樓三、四樓學員宿舍者,請遵守本場門禁管理,晚上11時前返場住宿,以免本場大門關閉無法進入。

四、為維護公共安全,宿舍內嚴禁私備電器、爐具等自行炊煮行為。

五、住宿者請保持房間及週遭環境清潔,愛惜公物,有垃圾者請拿出房間並投置公共空間大垃圾桶,以利環境整潔維護。

六、住宿期間嚴禁酗酒、賭博、室內吸煙及高聲喧嘩等行為,吸煙者請至戶外陽台處,並請自行妥善處理煙頭及灰燼。

七、住宿者騎乘之交通工具請依規定填報車牌號碼供本場守衛室管制,並依規定停放於停車場所內,不得任意停放。

八、外帶食物請在大廳內食用,切勿攜入寢室內,以維護住宿環境品質。

九、寢室內請勿高聲喧嘩,走動及關門聲音宜輕,並請節約用水、用電。

十、宿舍內公共區域備有飲水機、洗衣機及脫水機等,請愛惜使用。洗潔衣物請整齊晾曬於四樓洗衣間後方陽台上。

十一、農業推廣大樓三樓備有休閒運動設施,僅供辦理團體活動時另行申請開放使用,未申請者請勿隨意使用。

十二、團體住宿時需推選領隊乙名,由其負責點交寢室鑰匙、門禁維持與生活秩序督導等事宜。

十三、住宿期間如有發現可疑人、事、物或臨時突發狀況時,請立即通知大門守衛室處理。(電話:06-5912901轉666)

十四、寢室內電話僅供撥打市內電話及宿舍內部分機,通話時請長話短說,並放低音量。

十五、申請使用者需事先以電話預約來場時間,俾利辦理住宿手續事宜;退房時間除特殊情況另行申請外,以每日早上十一時為限,寢室鑰匙需當面交還本場負責單位承辦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服務專線:06-5912901轉210或06-59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