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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臺灣瓜果嘉年華-料理競賽、雕刻競賽

停辦公告

 

2021臺灣瓜果嘉年華
「冬瓜、扁蒲、夏南瓜-料理競賽、雕刻競賽」簡章


一、競賽目的
本年度瓜果料理競賽與雕刻競賽以葫蘆科-冬瓜.夏南瓜.扁蒲為主,藉由競賽之呈現,促進國人對當季瓜果更加認識與消費,落實食在地、享當季之理念,增進國人多方了解本土多樣化蔬果之食用型態。
二、主(協)辦與贊助單位
1.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2.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社團法人臺灣種苗改進協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3.協辦單位:臺南市廚師職業工會、全國廚師職業工會聯合總會、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4.贊助單位:財團法人農友社會福利基金會
三、競賽日期與地點
1.日期:110年5月22日(星期六)
2.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臺南市新化區牧場70號;06-5912901】
四、「葫蘆科-冬瓜.扁蒲.夏南瓜料理競賽」規則
1.參加對象:凡具烹調技巧之餐飲廚師、業者、學生或民眾均歡迎報名參加,競賽區分為校園組及社會組分別進行。本次活動依報名人數分為2場次,(每組2人)為限。各參賽單位(學校或公司行號)之報名最多以推2組為限,超過者以靜態創意獎表揚。(名額有限,欲報名者請提早;報名人數超過,主辦單位將先審查資格,並依先後順序錄取參賽人員,尚請參賽單位報名前自行徵選)。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3.報名地點:臺南市廚師職業工會(70250臺南市南區西門路1段177號)
電話:06-2925890 傳真:06-2923189
網址:www.chefunion.org.tw / e-mail:chef.tainan@msa.hinet.net
4.參賽說明會:110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召開參賽說明會並抽場次。
5. 報名辦法:
(1)可至網站下載報名表或至報名地點索取報名表,資料填妥後郵寄或親自報名均可,報名以一組2人參賽,應檢附半身照片各1張、身份證明文件各1份、報名保證金以每組酌收1,000元,保證金於參賽結束後退還。
(2)參賽者如要變更已填妥之報名資料包括菜名,需於召開參賽說明會前以書面通知競賽組,逾期恕不辦理更改。
6. 競賽相關細則:
(1)主辦單位提供每組烹調基本器具一組(詳如另附之器具設備表)、調味料(詳如另附之調味料表),展示桌 (60×60公分),附110伏特電源(延長線請自備),特殊器具及裝盛擺飾碗盤請自行準備。
(2)本年度比賽之主體食材為葫蘆科-冬瓜、扁蒲、夏南瓜,並搭配番茄入菜,參賽者必須以本年度之主食材製作二道菜餚,作為創意料理之作物,(亦即每道菜餚內容須有使用葫蘆科-冬瓜、扁蒲、夏南瓜之一食材即符合題意),由參賽者以主體材料與輔助材料自行調配。比賽材料除了共同調味料外,其餘皆由參賽者自備,共同調味料(詳如另附之表單)。
(3)每組2人分配1個工作檯,所製作之菜餚自行命名,桌卡由主辦單位製作。
(4)評分標準:烹調技術20%、設計創意(含書面製作過程報告表、有賣點與實用性)30%、觀感20%、口感20%、衛生10%,採各別記分評比。
(5)各選手按照比賽日期、場次及時間需提早60分鐘至報到處報到,領取有關資料,報到手續完成後引導入場佈置,並於賽前15分鐘至競賽工作檯就定位,賽事開始20分鐘後未完成報到手續進場競賽視同棄權(並不予退還保證金)。
(6)比賽選手均以代號代替,參賽者應著廚衣、安全鞋、圍裙及廚師帽參賽,廚衣顏色不拘,但不得出現任何暗示參賽者背景單位或代表學校標誌,待比賽結果公佈後方可補上,以主體材料自由發揮,採現場操作競賽,不得攜帶半成品進場(裝飾品不在此限),每組應製作二道菜餚,每道菜以3人份或3人個份之容器組裝盤再以一份供評審口感評分用,二份供展示創作觀感。(少量即可,稍微盤飾,由主辦單位提供試嚐菜餚之容器、杯子)。二小時內完成,並於時間內包含完成擺飾、善後清理恢復乾淨之工作環境,逾時不予計分;每場次菜餚出場應於結束前10分鐘完成,逾時將予以扣總分。
(7)參加競賽之選手須遵守競賽規則,活動未結束前請勿收回作品,並請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取回,由參賽者自行收回碗盤器具,逾時主辦單位不負回收之責任。
(8)參賽者在任何時間內均不得向評審人員或工作人員進行遊說活動以樹立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服裝不得標示飯店商號之圖記及名稱,違者將予以扣總分。
(9)參賽者應同意參賽作品的錄影、照相、作品內容等版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如違反上列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比賽結果均由評審團作最後決定,不得異議。
(10)本競賽之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5位國家監評及專業監評人士擔任,於競賽當日評審完畢後公佈評分結果,並於當日比賽完畢後頒獎以公告為主。若報名人數不足額,評審委員有權酌予減少獲獎名額;校園組除了綜合評分外,各別項目如刀工、創意、口味…有特殊表現者,將酌予增列名次數名,評審委員有權決定各別項目與其人數。本簡章未載明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佈之辦法行之。
7.奬勵辦法:
(1)校園組(學校推薦,查驗學生證)
冠軍一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10,000元。
亞軍二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 4,000元。
季軍三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 2,000元。
佳作四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俟參賽人數超過再頒發)。
(2)社會組
冠軍一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 20,000元。
亞軍二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 10,000元。
季軍三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及獎金共 6,000元。
佳作四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兩面(俟參賽人數超過再頒發)。
(3)以上獎勵辦法,依參賽人數多寡,主辦單位有權增減得獎比例。
(4)本項競賽之指導老師請當日親自於簽到處填妥基本資料,以利主辦單位頒發感謝狀。
五、「瓜果雕刻競賽」規則
1.參加對象:凡具食材雕刻技巧之餐飲廚師、業者、學生或民眾均歡迎報名參加。分為校園組及社會組分別進行競賽,本次活動依報名人數分為2場次,各參賽單位(學校或公司行號)最多以推2名為限,超過者以靜態創意獎表揚。(註:名額有限,欲報名者請提早;報名人數超過時,本會將先審查資格,並依先後順序錄取參賽人員,尚請參賽單位報名前自行徵選)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3.報名地點:臺南市廚師職業工會(70250臺南市南區西門路1段177號)
電話:06-2925890 傳真:06-2923189
網址:www.chefunion.org.tw / e-mail:chef.tainan@msa.hinet.net
4.參賽說明會:110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召開參賽說明會並抽場次。
5. 報名辦法:
(1)可至網站下載報名表或至報名地點索取報名表,資料填妥後郵寄或親自報名均可,報名時應檢附半身照片1張、身份證明文件1份、報名保證金1,000元,保證金於參賽結束後退還。
(2)參賽者如要變更已填妥之報名資料包括作品名稱,需於召開參賽說明會前以書面通知競賽組,逾期恕不辦理更改。
6.競賽相關細則:
(1)本會提供每人比賽工作桌一張(180×45公分),椅子一張,展示桌(90×90公分)一張,附110伏特電源(延長線請自備),塑膠砧板、抹布、塑膠袋、垃圾桶。
(2)以冬瓜、扁蒲、夏南瓜為主題並加入西瓜為評分標準,輔助之其他瓜果類,悉由每位參賽者自行準備,並在現場進行雕刻。
(3)每1參賽選手分配1個工作桌,所製作之作品自行命名,作品桌卡由主辦單位製作。參賽者須將作品名稱與主題背景內容提供說明卡,說明卡不得有個人姓名或飯店、商號之圖記及學校單位名稱。
(4)評分標準:刀工技術40%(請勿事先繪圖於比賽瓜果上)、思考創意30%、造景
觀感20%(成品區由選手本人佈置)、取材10%、採各別記分評比。
(5)各選手於比賽當天需提早60分鐘至報到處報到並領取有關資料,報到手續完成後由主辦單位引導入場佈置,並於賽前15分鐘至參賽桌定位,賽事開始20分鐘後未完成報到手續進場競賽視同棄權(並不予退還保證金)。
(6)比賽選手均以代號代替參賽者應著廚衣參賽,廚衣顏色不拘,但不得出現任何暗示參賽者背景單位或代表學校標誌,待比賽結果公佈後方可補上,違者將予以扣總分,以主體規定材料自由發揮,二小時內完成,逾時不予計分,並包含善後清理恢復乾淨之工作環境。
(7)參加競賽之選手須遵守競賽規則,活動未結束前請勿收回作品,並請按照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取回。
(8)參賽者在任何時間內均不得向評審人員或工作人員進行遊說,以樹立公平、公開、公正之原則。
(9)參賽者應同意參賽作品的錄影照相,版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如違反上列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比賽結果均由評審團作最後決定不得異議。
(10)本競賽之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5位國家監評及專業監評人士擔任,於競賽當日評審完畢後公佈評分結果,並於當日比賽完畢後頒獎時間以公告為主。若報名人數不足額,評審委員有權酌予減少獲獎名額;校園組除了綜合評分外,各別項目如刀工、創意…有特殊表現者,將酌予增列名次數名,評審委員有權決定各別項目與得獎人數。本簡章未載明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佈之辦法行之。
7. 奬勵辦法
(1)校園組(學校推薦,查驗學生證)
冠軍一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5,000元。
亞軍二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2,000元。
季軍三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1,000元。
佳作四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俟參賽人數超過再頒發)。
(2)社會組
冠軍一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 10,000元。
亞軍二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 5,000元。
季軍三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及獎金 3,000元。
佳作四名,頒發獎章及獎狀各乙面(保留參賽人數超過再適用)。
(3)以上獎勵辦法,視參賽人數多寡,大會有權增減得獎比例。
(4)本項競賽指導老師請當日親自在簽到處填妥基本資料,以利大會發感謝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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