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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第四條附件二、第八條附件四之二、第十二條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四,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以農糧字第1111060705號令修正發布。

參考附件: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_附件PDF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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