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龍崎地區是否為山坡地保育區?否則為何農民從事農業經營管理常動輒得咎遭受違規開墾之罰金懲罰?
龍崎區全區皆位屬公告之山坡地區,依據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或整坡作業、採取土石、修建溝渠、開發建築用地、堆積土石或其他開挖整地等行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計畫6份,由目地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後,送本市水利局審核後始可施作。若未經申請逕行施作,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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