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
主旨: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請原住民族合作社、 協會、農民團體(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 及原住民班員比率達70%以上農業產銷班踴躍申請。
說明:
- 旨揭計畫係為發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配合相關政策振興部 落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實施期程及受理期限如下: (一)實施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受理案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各計畫截止日期(郵戳為憑), 郵寄或親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逾期不予受理。 1、經常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8日。 2、資本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 旨揭計畫附件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首頁-訊息 區-最新消息下載(https://cip.gov.tw),如有疑問,請逕洽 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承辦窗口。
 
農業部來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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