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置頂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一般公告

首頁 > 本場快訊 > 一般公告 > 農業部訂頒【115年台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釋迦、甘藍】

農業部訂頒【115年台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釋迦、甘藍】

農業部訂頒「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釋迦、甘藍」作業規範,說明如下:

  1. 為辦理「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業於本(115)年1月26日農際字第1150062109號函(諒達)頒佈獎勵基準,並訂定相關作業規範。PDF PDF  PDF
  2.  旨揭作業規範重點說明
    1. 釋迦:
      1、出口目標量:600公噸。
      2、獎勵品項:包含鮮釋迦(08109060008)、冷凍釋迦(08119039103)、冷凍釋迦果泥(加糖08119011007及未加糖08119039906)、其他釋迦加工產品(以專案審認,且獎勵金係以原果比例計算)。
      3、獎勵期間:自本年1月1日起,釋迦鮮果獎勵至本年4月30日,冷凍釋迦、果泥及其他加工產品則獎勵至本年10月31日。
      4、除基礎獎勵外,配合本部開拓新興市場及多元加工輔導等政策給予附加獎勵,包括(1)使用長程貯運技術、催熟及全果冷凍技術、或(2)出口商品型態為切丁、切塊或果泥、或(3)果品貨源具產銷履歷驗證、農藥殘留零檢出果品(ND果)、或(4)出口單一重點市場業績獎金等,重點市場增加美國市場。
    2. 甘藍:
      1、出口目標量:1,200公噸。
      2、獎勵品項:國產甘藍(0704909090)。
      3、獎勵期間:自114年12月1日起至本年4月30日。
      4、單一外銷業者須完成出口總量累計超過15公噸者,方可提出獎勵申請。
    3. 外銷業者須配合三階段登記及核銷:
      1、業者基本資料:本年度預計外銷國家及外銷量、供貨單位、外銷紙箱款式等。
      2、實際出口情形:於預計開航日(ETD)2個工作天內辦理出口登記,提供農民交貨明細表、出口報單影本、裝船通知書、包裝清單等。
      3、經費請領核銷:於實際完成出口後提出經費請領,經費申請表、出口報單第五聯正本、裝運提單等。
    4. 外銷業者須配合本部稽核機制:
      1、配合關務署查證出口農產品數量及貨櫃退運資訊,以及辦理復運進口開櫃查驗作業;配合本部農糧署進行農藥殘留或外銷品質檢驗等;配合本部國際事務司實地查核稽核登記申請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等。
      2、倘貨品遭舉發違規事實者,除該批貨品不予獎勵外,倘併計累積達3次(含第3次)者,自第3次查獲日起算,停止受理該外銷業者後續申請本計畫。
    5. 其餘未詳列規範事項內容,請依照作業規範辦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