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生台南17號(花豹)種原繁殖及採種技術」非專屬授權
主旨:公告本場研發成果「落花生台南17號(花豹)種原繁殖及採種技術」非專屬授權事宜。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73次會議紀錄決議辦理。
公告期間:99年6月25日至99 年7月31日
公告事項:
一、非專屬授權移轉標的「落花生台南17號(花豹)種原繁殖及採種技術」。
二、授權地區及年限:授權地區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授權年限5年。
三、 授權金額:12萬元(農民及農民團體)及加計營業稅(前揭金額5%)、22萬元(其它非農民及團體)及加計營業稅(前揭金額5%)。
四、申請資格: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設廠之業者、法人、農民團體或個人皆可提出申請
五、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之業者或個人,請於公告日期,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一)廠商或個人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本場研發成果技術轉移意願書(附件二)。
(三)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影本乙份;法人、農民團體及農民,免付本條(三)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案經本場研管小組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非專屬授權契約書(附件三)。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請逕由「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tndais.gov.tw)公告項下載。
九、相關事項可逕洽本場農藝作物研究室助理研究員陳國憲,電話:(06)5912901轉521,傳真:(06)591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