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場性別平等機制及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方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性別平等機制及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方案
中華民國
104年
6月
18日訂定
一、為推動本場性別平等業務,營造無性別歧視之環境,特建立性別平等機制(以下簡稱本機制),並訂定本實施方案。
二、
本機制之任務如下:
(一)性別平等業務之提供諮詢及指導規劃事項。
(二)性別平等觀念宣導及推動事宜。
(三)落實現職人員之性別主流化推動工作及訓練事項。
(四)其他性別平等促進事宜。
三、本機制運作方式:
(一)不定期於本場場務會議或主管會報中併同討論本機制相關任務事宜,由機關首長、副首長、秘書與各一級單位主管督導、協助本場各單位推展性別平等業務各項措施之規劃與執行。
(二)本機制開會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列席。
四、本場推動性別主流化措施
(一)性別影響評估
1.
配合上級政策及期程,檢視本場現行各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意識,落實性別平等。
2.
於訂定本場各項規範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並提報本場場務會議或主管會報討論。
(二)強化性別意識培力
1.
辦理性別主流化訓練(含數位課程),鼓勵職員每年至少完成
2小時性別主流化學習時數,並於研習後實施問卷調查,以評估培訓成效。
2.
以多元方式宣導性別主流化相關法令規定及議題。
(三)推動少數性別參與決策
本場組成任務編組時,以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為原則。
(四)建置性別友善環境
1.
建立性騷擾防治措施。
2.
提供女性同仁舒適哺乳環境。
3.
簽訂員工子女優惠托育服務措施。
五、本計畫奉場長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